回答1: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提示你:像这种情形,若双方属劳动关系是需要补偿的,不是赔偿;若双方属劳务关系,按劳务合同约定。若未明确约定不补偿。
回答2:
如果原来工作地点和新搬的工作地点相隔很远,你可以拒绝到新的工作地点上班。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你可以请求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了7年以上,经济补偿金不低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